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5MA282EEC4N | 建设单位法人:董阿能 |
| 陈前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大徐镇闻涛路11号 |
| 年产3600吨混炼胶及26万件钢塑转换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2-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大徐镇闻涛路11号 |
| 经度:121.93505 纬度: 29.518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2 |
| 浙象环许〔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5MA282EEC4N002W |
| 2025-07-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5MA282EEC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5MA282EEC4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5-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600吨混炼胶及26万件钢塑转换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800吨混炼胶及19万件钢塑转换 |
| 分阶段验收,此次为第一阶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混炼胶 1)配料:项目设有单独密闭的配料间,外购的炭黑、碳酸钙、促进剂、防老剂在配料间进行拆包,称量配料。 2)密炼:将原胶和配比好的小料按照一定的顺序由上辅机系统投入密炼机中,同时加入一定比例的石蜡油,在不超过130℃的环境下密炼15min(电加热)。密炼机采用间接冷却水隔套冷却(自来水≤26℃),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此过程有密炼废气产生。 本项目采用自动配料计量系统,可根据炼胶工艺配方预先设定好小料称量,实现自动称量、收集、校核等功能。上辅机系统设有粉料仓、固体投料器、储油罐、胶料皮带秤等。其中粉料投料时产生的配料粉尘通过固体投料器仓顶集尘罩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石蜡油通过油泵从储油罐中抽油。胶料人工(辅助)搬运到皮带秤上,进行逐次称重。校核合格后按程序自动送入密炼机。 3)开炼:将密炼好的半成品胶料通过提升机送至开炼机开炼,利用摩擦生热,通过相对旋转、水平设置的两辊筒之间的辊隙,将胶料以厚薄均匀、无气泡的片状形式出料。开炼温度约80℃(摩擦生热温度不够,仍需要额外电加热),平均每批次时间约15min。开炼过程通过夹套冷却水进行冷却(自来水≤26℃),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此过程有开炼废气产生。 4)滤胶:开炼后的胶料通过输送带送至滤胶机,利用螺杆推挤和输送作用,清除胶料中的杂质。此过程有S1废胶产生。废胶率约为8%~10%,本项目产生的废胶95%用于产品质量要求较低的产品生产(胶垫类),5%外售综合利用。 5)开炼:滤胶后的胶料通过输送带送入开炼机,再次开炼。此过程有开炼废气产生。 5)冷却:将开炼后的胶片置于胶片冷却机,本项目采用水冷法进行冷却(自来水≤26℃),冷却机内设有隔离剂设备,该装置采用喷淋式水槽喷淋隔离剂水溶液对胶片进行初步冷却,同时防止胶片粘连。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6)收条:将冷却后的片状胶料通过压胶装置将胶料压制成薄片并通过切胶机切成不同宽度条状,经简单包装后即得成品。 本项目制得的的胶条,送至现有工程使用,用于生产胶管、胶带等。 2、钢塑转换件生产 1)下料、机加工:将钢材在锯床、数控机床、车床、扩孔机内加工出所需形状,此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 2)压装:在压装机内将委外完成喷涂的钢塑转换件。 3)烘烤:将钢塑转换件放入烘烤设备,125℃加热(电加热),钢材在径向收缩的同时,内部热缩套熔化,紧紧地包覆住钢材,形成一层防腐层。此过程有热熔废气产生。 4)弯管:钢塑转换件放入弯管机进行折弯。 5)浸漆:钢塑转换器端口螺纹处需浸漆处理,使用环氧树脂漆,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二甲苯、正丁醇等,浸漆在涂胶设备中进行。此过程漆中的溶剂挥发产生G5浸漆废气。 6)激光打标:使用激光打标机在产品表面打上产品标号。此过程有G6打标废气产生。 7)检验入库:对钢塑转换件成品进行理化性质检验,包括耐温、耐湿性等。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作为废次品。 | 实际建设情况:1、混炼胶 1)配料:项目设有单独密闭的配料间,外购的炭黑、碳酸钙、促进剂、防老剂在配料间进行拆包,称量配料。 2)密炼:将原胶和配比好的小料按照一定的顺序由上辅机系统投入密炼机中,同时加入一定比例的石蜡油,在不超过130℃的环境下密炼15min(电加热)。密炼机采用间接冷却水隔套冷却(自来水≤26℃),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此过程有密炼废气产生。 本项目采用自动配料计量系统,可根据炼胶工艺配方预先设定好小料称量,实现自动称量、收集、校核等功能。上辅机系统设有粉料仓、固体投料器、储油罐、胶料皮带秤等。其中粉料投料时产生的配料粉尘通过固体投料器仓顶集尘罩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石蜡油通过油泵从储油罐中抽油。胶料人工(辅助)搬运到皮带秤上,进行逐次称重。校核合格后按程序自动送入密炼机。 3)开炼:将密炼好的半成品胶料通过提升机送至开炼机开炼,利用摩擦生热,通过相对旋转、水平设置的两辊筒之间的辊隙,将胶料以厚薄均匀、无气泡的片状形式出料。开炼温度约80℃(摩擦生热温度不够,仍需要额外电加热),平均每批次时间约15min。开炼过程通过夹套冷却水进行冷却(自来水≤26℃),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此过程有开炼废气产生。 4)滤胶:开炼后的胶料通过输送带送至滤胶机,利用螺杆推挤和输送作用,清除胶料中的杂质。此过程有S1废胶产生。废胶率约为8%~10%,本项目产生的废胶95%用于产品质量要求较低的产品生产(胶垫类),5%外售综合利用。 5)开炼:滤胶后的胶料通过输送带送入开炼机,再次开炼。此过程有开炼废气产生。 5)冷却:将开炼后的胶片置于胶片冷却机,本项目采用水冷法进行冷却(自来水≤26℃),冷却机内设有隔离剂设备,该装置采用喷淋式水槽喷淋隔离剂水溶液对胶片进行初步冷却,同时防止胶片粘连。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6)收条:将冷却后的片状胶料通过压胶装置将胶料压制成薄片并通过切胶机切成不同宽度条状,经简单包装后即得成品。 本项目制得的的胶条,送至现有工程使用,用于生产胶管、胶带等。 2、钢塑转换件生产 1)下料、机加工:将钢材在锯床、数控机床、车床、扩孔机内加工出所需形状,此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 2)压装:在压装机内将委外完成喷涂的钢塑转换件。 3)烘烤:将钢塑转换件放入烘烤设备,125℃加热(电加热),钢材在径向收缩的同时,内部热缩套熔化,紧紧地包覆住钢材,形成一层防腐层。此过程有热熔废气产生。 4)弯管:钢塑转换件放入弯管机进行折弯。 5)浸漆:钢塑转换器端口螺纹处需浸漆处理,使用环氧树脂漆,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二甲苯、正丁醇等,浸漆在涂胶设备中进行。此过程漆中的溶剂挥发产生G5浸漆废气。 6)激光打标:使用激光打标机在产品表面打上产品标号。此过程有G6打标废气产生。 7)检验入库:对钢塑转换件成品进行理化性质检验,包括耐温、耐湿性等。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作为废次品。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阶段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包含:配料粉尘、炼胶废气、热熔废气、激光打标废气等,各废气实际处理措施如下: 配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炼胶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 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熔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标机自带的捕风机及烟气过滤器,激光打标废气经捕风机收集,烟气过滤器净化后车间内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各类废气处理风机、炼胶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按要求采取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固废:金属边角料外售******公司综合利用;次品、废一般包装、废胶等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废化学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已规范设置1个约10m2的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已按要求落实防渗漏、风险防范措施,并张贴环保标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阶段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包含:配料粉尘、炼胶废气、热熔废气、激光打标废气等,各废气实际处理措施如下: 配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炼胶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 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熔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标机自带的捕风机及烟气过滤器,激光打标废气经捕风机收集,烟气过滤器净化后车间内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各类废气处理风机、炼胶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按要求采取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固废:金属边角料外售******公司综合利用;次品、废一般包装、废胶等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废化学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已规范设置1个约10m2的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已按要求落实防渗漏、风险防范措施,并张贴环保标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05 | 0 | 0 | 0 | 0.705 | 0.70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79 | 0 | 0 | 0 | 0.079 | 0.079 | / |
| 1 | 布袋除尘器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配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配料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高压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 CO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炼胶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 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炼胶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炼胶废气排放口丙烯腈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最大值、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3 | 活性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热熔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热熔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各类废气处理风机、炼胶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按要求采取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厂界四周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次品、废一般包装、废胶: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化学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金属边角料、次品、废一般包装、废胶等一般固废外售******公司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化学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已规范设置1个约10m2的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已按要求落实防渗漏、风险防范措施,并张贴环保标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