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白岘乡访贤村千井湾水泥用石灰岩矿250万吨/年矿产**开发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白岘乡访贤村千井湾水泥用石灰岩矿250万吨/年矿产**开发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长**煤山镇访贤村(119°41′22″,31°06′03′)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长**白岘乡访贤村千井湾水泥用石灰岩**,现有开采规模全部用于****深加工区产品生产,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现需将该**开采规模从120万吨/年提高到250万吨/年。
2023年2月15日,**********厅为本项目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471****7939),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50万吨/年,**面积:0.5749km2。
2023年8月,****委托**省****公司(曾用名:浙****公司)编制完成了《****长**白岘乡访贤村千井湾水泥用石灰岩矿250万吨/年矿产**开发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8月14****环境局**分局《关于****长**白岘乡访贤村千井湾水泥用石灰岩矿250万吨/年矿产**开发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批复文号为:湖长环建〔2023〕123号。
****已于2020年8月29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并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变更,有效期限:自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02月04日止。
****已于2025年7月24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30522-2025-111-M。
本项目于2023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25年7月1日完工,2025年8月1日投入运营。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开采规模由120万t/a扩大至250万t/a;项目不改变现有项目开采深度,不增加工艺设备(主要通过增加开采作业时间从而提高开采规模);在已批准的矿界内进行开采活动;现有**一段破碎区从+120m平台转移至+84m平台处,**一段破碎区大部分位于矿界内,少部位破碎间占用矿界外临时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同时在一段破碎区新增布袋除尘系统一套。项目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均依托现有项目环评已批复内容。
本项目实际投资为1854.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为99.26万元)。矿山年工作日确定为280天,每天2班工作(凿岩、爆破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工作日现场可根据气候条件和生产需要进行调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8人,共计60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136****68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