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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地区**县金沟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五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地区**县金沟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五期项目)
建设地点:**县境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改造5条渠道,其中1条干渠和4条支渠道;改造总长26.43km。仓房沟干渠:原线改造8.46km,设计流量为6 m3/s,加大流量为7.5 m3/s,工程共改造4座水闸,农桥2座。(2)东戈壁支渠,原线改造6.07km,设计流量0.6~1.2m3/s,加大流量0.8~1.6m3/s,改造4座节制分水闸,**1座农桥。(3)新南支渠:原线改造2.45km,设计流量为0.6~2.4m3/s,加大流量为0.8~3.1m3/s,改造4座分水闸。(4)良种场支渠原线改造5.21km,设计流量0.8~1.9m3/s,加大流量1.0~2.5m3/s,改造4座节制分水闸。(5)五叶支渠原线改造4.24km,设计流量为1.0m3/s,加大流量为1.2m3/s,改造1座水闸。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2****62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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