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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岩矿、水镁石矿)矿产**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岩矿、水镁石矿)矿产**开采项目
地址:**省**市**山镇大阳沟村付家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对**内下辖三个开采系统进行设计,采用矿山先单独开采系统一,然后开采期26年~30年系统二和系统三同时开采,开采期31年单独开采系统三的开采方式。系统一采用平硐-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开采水镁石矿体、**岩矿体,系统二采用斜坡道开拓方式开采**岩矿体,系统三采用露天开拓方式开采**岩矿体。水镁石矿体、**岩矿体总开采量为35万吨/年(两种矿石开采比例随开采年限变化),矿山服务年限自2020年10月1日起为42.8a(不含基建期)。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工程实际施工期建设及生态修复具体情况。
竣工日期:2025年9月28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9月28日-2025年11月1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5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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