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市裕****公司、**市****公司、******公司
所在地:**省**市、**市
债权总额:63,185.21万元(截至2025年9月20日)
债权情况:****(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拥有****集团****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9月20日,债权总额为63,185.2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7,295.73万元,利息25,795.07万元,垫付费用94.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准日:2025年9月20日;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债权总额 | 抵押物 | 保证人 | 债权维护情况 |
| 1 | ****集团****公司 | 12,499.69 | 10,921.09 | 50.01 | 23,470.79 | 抵押物包括:(1****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学校西侧等处33,333.30平方米工业用地****集团有限公司西侧9,021.27平方米房产;(2****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太行街东段北侧6,393.84平方米工业用地及1,532.74平方米房产;(3****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东环**段西侧的工业用地(注:抵押合同之抵押清单所列土地面积为66,683.00平方米,抵押面积为33,341.50平方米;他项权证登记抵押面积为整块土地面积66,683.00平方米)及房产30,265.93平方米。 | ****公司、刘聚军、申花娇、刘晓东 | ****委员会作出裁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
| 2 | ****集团****公司 | 5,500.00 | 4,254.06 | 23.76 | 9,777.82 | 抵押物包括:(1****集团****公司位于**市京广**段西侧19,666.88平方米工业用地(集体性质)及15,349.88平方米房产;(2****集团****公司名下位于**市东环**段路西19,699.09平方米工业用地及12,613.38平方米房产;(3****集团****公司名下位于**市太行街东段北侧26,213.34平方米工业用地及12,426.97平方米房产。 | ****公司、**市裕****公司、刘聚军、申花娇、刘晓东 | ****委员会作出裁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
| 3 | ****集团****公司 | 3,987.00 | 2,545.88 | - | 6,532.88 | **市东****公司名下位于**市京广路东侧的商务金融用地3,537.10平方米及房产13,253.39平方米。此外,抵押的金属锡现场未发现。 | 刘聚军、申花娇 | ****委员会作出裁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
| 4 | **市裕****公司 | 639.24 | 379.65 | - | 1,018.89 | **市东****公司名下位于**市京广路东侧的商务金融用地3,537.10平方米及房产13,253.39平方米,同第3户债权抵押房地产。 | 刘聚军、申花娇、张润波、刘凯梅、石宾、刘玉梅 | ****委员会作出裁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
| 5 | ****集团****公司 | 10,699.00 | 5,750.19 | - | 16,449.19 | 债务人名下4,921台(套)机器设备。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刘聚军、申花娇、刘晓东、侯晓丹 | ****委员会作出裁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
| 6 | **市****公司 | 2,296.70 | 1,246.64 | 8.12 | 3,551.46 | **市****公司名下位于**县**路东侧的工业用地73,250平方米及地上房产20,879.83平方米。 | 左振生、李燕 | 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表中所列债权金额系管理人确认债权金额,保证人已进入执行程序。 |
| 7 | **市****公司 | 897.00 | 469.83 | 4.23 | 1,371.06 | 抵押物包括:(1)左伟红名下位于**市**区陵西南大街8号1层1B-150号22.58平方米商业房产;(2)左伟中名下位于**市**区陵西南大街8号1层1A-116号22.65平方米商业房产;(3)左振生、李燕名下位于**市**区陵西南大街8号1层1A-117号22.67平方米商业房产;(4)债务人名下54台(套)机器设备(部分已灭失)。 | **振宗****公司(已破产完结并注销)、左振生、李燕、左伟中、崔改昆、左伟红、王勇 | 该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表中所列债权金额系剩余的破产债权确认金额,担保人已进入执行程序。 |
| 8 | ******公司 | 777.10 | 227.73 | 8.29 | 1,013.12 | 抵押物已司法处置完毕,现已无抵押物。 | ******公司、张霞灵 | 该债权已取得生效裁决,并已进入执行阶段。 |
| 合计 | 37,295.73 | 25,795.07 | 94.41 | 63,185.21 | ||||
处置方式:竞价、拍卖、竞标、协议转让、债权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孙先生、何女士
联系电话:0311-****3230、0311-****3367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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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