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横二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邹政发〔2025〕5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心建成后正常运行,优化地块通达性,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设施,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横二路提升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市**区邹区镇,****中心西南角,跨立新大沟后**纵一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横二路道路改造,道路长度796米;同步改造跨立新大沟桥梁一座。
(2)管线工程:实施雨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并与相交道路上相关管线相接。
(3)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照明和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705万元。资金由**市**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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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