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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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县二曲镇纸厂东路付一号 综合评分法 1,636,436.48元 7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 ****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及县**、楼观镇、******超市、商场、小区等 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收集要求、运输要求、工作要求等规定执行。 12个月 严格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关于统一全市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外观有关事宜的通知》(市城管发[2019]309号)、《**市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安排意见》****小组发[202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作业,并符合**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工作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1,636,436.4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昊鹏(采购人代表)、李春华、周可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单位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时,由成交单位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 2.009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成交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南路居民一区

联系方式:029-****6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文景路97号文景尚品1017

联系方式:185****2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夏

电话:185****2976

****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8
中标通知
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至县餐厨厨余垃圾收集清运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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