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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投审〔2025〕129号
****改革局关于**市**塔历史文化遗址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市**塔历史文化遗址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脉,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市**历史文化遗址活化利用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对宁新街道文星村长陂岭的**塔历史文化遗址进行活化利用,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84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962平方米。内容包括:****中心,建设文化长廊、道路和场地铺装、园林绿化、给排水、文化宣传标志标牌等附属工程。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845.56万元,其中:工程费214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4.56万元、预备费258.6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体育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