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梓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植物提取物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梓潼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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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00吨植物提取物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吨植物提取物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植物提取物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长卿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租用******公司已建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南大道东段328号)实施“年产200吨植物提取物生产项目”(代码:2407-510725-04-01-132059),租用面积13963.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3#厂房内设原料前处理车间,4#厂房内设粉碎间、干燥间、包装间、纯水制备间、产品库等,5#厂房内设提取、浓缩间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质检室、循环水站)、储运工程(原料库房、成品库、地下罐区等)、办公生活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能力为200吨植物提取物(大豆黄酮20吨、大豆多糖150吨、柚苷30吨)。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含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纯化水制备废****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UASB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上述外排废水须处理****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方可进入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机密闭,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合机、筛分机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混合筛分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提取、萃取、醇蒸等工序均位于密闭设备内,工序废气经溶剂回收系统多级回收后的尾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储罐大小呼吸尾气引入TA003处理;实验室内挥发废气通过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恶臭单元均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及四周种植高大绿植;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标准相关控制要求,加强原辅材料储存及转移过程、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表核算,分别以原料前处理车间、干燥车间、质检室、储罐区和污水处理区边界外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粉碎机、各类泵、烘箱、干燥机、混合机、筛分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暂存后外售**化利用单位;植物渣暂存后交由**生****公司等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制水废活性炭、制水滤渣、废过滤膜、废实验室器材、废培养基(灭活后)、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空调滤料、污泥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质检废液、废试剂瓶及包装、废气处理产生的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提取车间、地下储罐区、质检室、植物原料库房、植物渣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为各类化学品(乙醇、乙酸乙酯、甲醇、乙腈等化学品),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罐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事故发生后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设置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2.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3.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4.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5.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407-510725-04-01-132059〕FGQB-0188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9〕53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区片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及租用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川2020**县不动产权第****960号),说明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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