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采购包1:
| **** | ****园区 | 465,850.00元 | 83.33 |
合同包1****残联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 | 其他服务 | **残联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 为我县出行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渴望治疗,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188名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托养服务 |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托养服务机构及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机构,均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2、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固定的经济来源。 3、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功能。 4、上门服务12次。 5、服务188人,每人2500元,共计47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 (一)托养服务机构和开展居家托养服务的机构可通过内部的工作检查考核、主管单位组织的考核评定和社会监督评议等方式进行服务质量考核与改进。考评依据主要包括: --行业规范与服务标准 --内部规章制度与管理要求 --岗位职责与要求 --管理与服务记录 --社会反馈与投诉。 (二)应依据本规范,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编制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考核评定表进行自查。自查评定的周期宜为1月/次。 (三)可通过统一填写主管部门的考核表、主管部门抽查或普查等****政府部门考核。 (四)应通过设立电话投诉、社会投诉等方式进行服务质量社会监督考核。每月召开1次家属或监护人会议,或者由专人上门家访,收集服务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应定期或不定期查阅服务反馈意见、服务过程记录等相关信息,定期走访调研,进行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六)服务质量考核应与激励制度相结合,依此制定服务奖惩制度。 | 465,850.00 |
赵飞(采购人代表)、赵青、叶彩萍
| 参考国家计委 2002 年颁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 号)。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残联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 0.698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政府大楼102室
联系方式:155****4400
名称:****
地址:**省**市**路 259 号城市馨苑 2 单元 1202 室
联系方式:152****2607
项目联系人:申苗苗
电话:152****2607
****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