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5-11-18********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三笔债权,及**市联华****公司一笔债权资产,债权金额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本金 | 欠息及费用等 | 保证人 | 担保物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35,151.79 | ******公司、沈冬云、韩小萍 | 1、位于**省******商贸城4幢177室等共计3833.9平方米房产; 2、位于**省******中心2幢301-1室等4间5062.7平方米房产。共计8896.6平方米房产抵押。 |
| 2 | ******公司 | 16,200.00 | 20,966.33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沈冬云、韩小萍 | 1、位于**省******商贸城3幢3套房产3547.31平方米; 2、位于**省******中心2幢201-3室1套717.31平方米。共计4264.44平方米房产抵押。 |
| 3 | ****公司 | 19,000.00 | 23,618.17 | ****集团有限公司、沈冬云、韩小萍 | 1、位于**省******商贸城4幢159室等24套房产1760.76平方米; 2、位于**省**区**区蓝天兴都商务大厦301室等3套房产、****中心2幢2套房产,****广场2幢124室等5套房产5574.5平方米房产。 共计7335.26平方米房产抵押。 |
| 4 | **市联华****公司、******公司 | 16,200.00 | 17,094.06 | 张栋梁 | 张栋梁、杨旭生以持有的联华石油100%股权质押;位于**市**区梅厂****花园在建工程6,565.15平方米和剩余土地18,741.5平方米抵押。 |
注:欠息及费用暂计算至2025年10月31日,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等此表未附,另行计算。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止。本次拟转让债权资产详情请见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itic,查阅路径:主页—资产专区—资产处置公告)。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官方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22-****0072;吴女士,联系电话:022-****007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2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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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