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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4:00时,因故现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到2025年11月21日10:00时;标书代写
将原招标文件中附件十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条款的(1)、(2)项及19.2.5项进行变更,变更为:
“14.2.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后,承包人按签发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确认完成工程量的[ 80]%,依照专用合同条款14.1扣回预付款并扣除专用合同条款14.2.3(6)的款项后确定进度款金额。
(2)分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签发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确认完成工程量的[ 85]%,依照专用合同条款14.1扣回预付款并扣除专用合同条款14.2.3(6)的款项后确定进度款金额。
19.2.5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与分包人完成最终结算后付至分包合同结算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如有其他扣款事项,承包人据实扣除后,无息支付给分包人。”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