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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242917 | 建设单位法人:杨志清 |
| 方海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区胥口**正路1号 |
| 海正****公司利福霉素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胥口**正路1号 |
| 经度:119.65482 纬度: 30.003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7 |
| 杭环富许审〔2025〕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242917001P |
| 2025-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96 | 运营单位名称:海正****公司 |
| 913********62429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竣工时间:2025-04-18 |
| 2025-07-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20 |
| 2025-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u213824.****.cn/NewsDetail/****461.html?view=1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60吨利福霉素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60吨利福霉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原料配制和消毒:在各级种子配料池和主配料池中分别配制种子培养基和发酵培养基。培养基送至相应的种子罐和发酵罐进行实罐消毒。 ②发酵及补料:菌种经过摇瓶培养后,转接种子罐培养逐级放大培养,之后进入发酵罐进行发酵培养,发酵过程中根据发酵工艺进行补料控制。 ③预处理:发酵液进行陶瓷膜过滤,过滤进行纳滤浓缩转移到萃取罐。 ④萃取、破乳:将乙酸丁酯泵入萃取罐中,再泵入盐酸调节pH,调酸结束后加入过硫酸铵溶液除杂,搅拌、静置,下层水相排废,上层乳化液排至萃取罐。将萃取罐中乳化液加热,加入1231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溶液,搅拌后,静置,下层水相排废,上层丁酯相经芬达过滤器、袋式过滤器排至萃取罐。 ⑤碱洗:将萃取罐中的破乳丁酯相,加入碳酸氢钠水溶液,搅拌升温进行一次碱洗,停止搅拌,静置,下层水相排入废水系统。有机相中再加入碳酸氢钠水溶液,搅拌升温进行二次碱洗,停止搅拌,静置,下层水相排入废水系统。 ⑥脱色:向萃取罐中加入活性炭水溶液,搅拌降温,静置,下层水相排废水系统,上层丁酯相输送至丁酯中转罐,经丁酯过滤器、袋式过滤器、粗过滤器、精过滤器,过滤液暂存管,输送至浓缩前液暂存罐。 ⑦浓缩:将浓缩前液暂存罐内丁酯相泵入刮板蒸发器中浓缩,控制真空度在-0.06~-0.10MPa,控制温度60~80℃。刮板浓缩液转移至浓缩罐单罐浓缩罐中继续浓缩。开启单罐浓缩罐搅拌开始浓缩,控制真空度-0.06 ~ -0.10MPa,温度60~80℃。浓缩至二次碱洗丁酯相体积的7~15%,停止浓缩,浓缩液经结晶罐,转移至结晶洗涤罐中。 ⑧结晶洗涤:向结晶洗涤罐加入乙醇,搅拌加热,保温0.5~1h后降温结晶,完成****一中。 ⑨三合一:结晶洗****一中进行过滤,过滤结束后,用氮气压滤至基本无液体流出。****一中加入乙酸丁酯、60%乙醇,搅拌升温,保温0.5~1.0h后降温至,压滤。开三合一真空阀,控制真空度-0.06 ~ -0.10MPa,控制温度50~70℃,干燥;完成后降温至20~30℃,待出粉。 ⑩粉碎、混粉、分装:成品三合一烘干后经粉碎机,粉碎后去往混粉机,进行混粉,待三合一内料粉全部转移至混粉机后,启动混粉机,搅拌混粉30±5min,混合完成后进行计量分装得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厂实行污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再泵至厂区现有二期污水站进行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经车间收集后纳入污水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公司****公司处理。 发酵废气:采用次氯酸钠(碱)喷淋+碱喷淋+水喷淋的方式处理后通过80米的排气筒排放。 溶剂废气:有机溶剂废气采用两级冷凝+碱喷淋+RTO焚烧处理后通过80米的排气筒排放。 粉尘废气: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厂区内配套建设的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包装材料综合利用处理,生化污泥厂内焚烧或委托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水、膜清洗废水、循环水排放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包含发酵废水、萃取分层废水、破乳废水、碱洗废水、浓缩废水等。 企业在二期区块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6000t/d****处理站。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汇集,再泵入厂区现有二期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公司****公司处理。 发酵类废气纳****处理中心处理,采用次氯酸钠(碱)喷淋+碱喷淋+水喷淋的方式处理后通过80米的排气筒排放; 提取废气采用两级冷凝+碱喷淋+RTO焚烧处理后通过80米的排气筒排放; 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 现有污水站原水收集池、调节池等工序产生的高浓度废气送RTO装置焚烧处理,低浓度废气送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80米的RTO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渣、过滤废渣、蒸馏残液、更换废溶剂厂内焚烧或委托****、******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粘有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废膜、废布袋(收集尘)委托******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生化污泥、物化污泥收集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由委托******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9月22日****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183X-2025-024M)。并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29 | 805.5705 | 0 | 0 | 2.29 | 2.29 | |
| 0 | 0.11 | 56.39 | 0 | 0 | 0.11 | 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4.3 | 0 | 0 | 0 | 0 | / |
| 0 | 0 | 81.47 | 0 | 0 | 0 | 0 | / |
| 0 | 0.003 | 10.229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1.421 | 115.14 | 0 | 0 | 1.421 | 1.421 | / |
| 1 | ****处理站(6000t/d) |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铜、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标准 | 企业在二期区块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6000t/d****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系统主要由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包含两相内循环厌氧反应器-1、组合好氧反应器、臭氧消毒、两相内循环厌氧反应器-2及反硝化深度滤池)、污泥处理单元等组成。当前全厂实行污水分流与雨污分流制度,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汇集,再泵入厂区现有二期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排放口色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总氮、总锌、挥发酚、总有机碳、总氰化物日均值及pH值均符合《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铜、石油类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标准。 |
| 1 | 二期RTO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表1、表2、表3、表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 提取废气经两级冷凝后通过企业二期现有40000m3/h的RTO焚烧处理,处理后通过80米的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RTO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乙酸丁酯、氯化氢、甲醇、乙酸乙酯排放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2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5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中心(次氯酸钠(碱)喷淋+碱喷淋+水喷淋)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 发酵类废气纳****处理中心处理,采用次氯酸钠(碱)喷淋+碱喷淋+水喷淋的方式处理后通过80米的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发酵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 |
| 3 | 布袋除尘器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 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粉尘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装置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通过选购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机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减振垫、隔声罩,并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①厂区内装置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工艺过程及产品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厂区内污水收集池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③厂区内的物料堆场、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物,并设置有顶棚及围堰,防止由于降水造成的二次污染; ④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采用密闭管道高架输送污水。 | (1)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车间周围已经设置拦截沟,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车间内废水渗透进入地下水或通过车间排入到雨水管网。厂区内现有20000m3应急水池,下雨前15分钟雨水收集到应急水池。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生产车间内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等收集设施; (3)污水、废气管道及物料输送管道全部采用地上管道,架空输送,并做好防腐防漏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已落实防雨、防渗、防泄漏措施; (5)已建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对全厂区的运输管道和传输泵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泄漏、扬撒和溢漏的潜在风险。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厂区内配套建设的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包装材料综合利用处理,生化污泥厂内焚烧或委托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渣、过滤废渣、蒸馏残液、更换废溶剂厂内焚烧或委托****、******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粘有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废膜、废布袋(收集尘)委托******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生化污泥、物化污泥收集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由委托******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①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9月22日****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183X-2025-024M)。并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 项目废水依托二期已建的6000t/d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本项目产生发酵废气依托二期工程已建的发酵废气处理装置。车间有机溶剂废气经两级冷凝后依托企业二期现有40000m3/h的RTO焚烧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废水依托二期已建的6000t/d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本项目产生发酵废气依托二期工程已建的发酵废气处理装置。车间有机溶剂废气经两级冷凝后依托企业二期现有40000m3/h的RTO焚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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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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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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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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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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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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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