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公司:
《关于恳请对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变更设计进行审查的报告》(赣浯水文〔2018〕13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我办于2018年9月21日在**县主持召开了《**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以下简称《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查会议。
会前,与会代表及专家对移民安置点进行了查勘。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会议审查认为,《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基本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等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该《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对《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定本)》。
经审核,我办认为该《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定本)》编制内容较全面,****水库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有关技术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政策,可作为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供各参与方严格执行。
附件:**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办公室
**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679号修订)规定,****办公室于2018年9月21日在**县主持召开了《**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以下简称《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查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办公室,****政府、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办公室,****政府、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档案局、****办公室、****政府、****政府,**省**市浯溪口水利****公司、****设计研究院、**水利水****公司和特邀专家。
会前,专家组对建设的移民安置点现场进行了查勘。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会议审查认为,《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基本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等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该《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经****扶贫办批复后可作为开展本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据。主要意见如下:
1.基本同意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的必要性和原因,补充移民意愿调查表及结论作为变更报告附件;
2.基本同意将原初设规划的61个后靠安置点调整为29个(含峙滩新集镇),****政府对移民安置点变化的确认意见作为变更报告附件;
3.补充说明移民安置环境容量标准由人均不低于0.6亩水田调整为人均不低于0.5亩水田的理论依据,并补充环境容量分析表;
4.由于峙滩新集镇的集镇规模较初步设计阶段发生较大变化,****政府对集镇复建的控规和详规批复作为附件;
5.结合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安置点人工切坡一般较高,强风化层较厚,稳定性较差~差,部分安置点并有较高填方边坡,安全隐患较大。****政府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补充各安置点的防护工程设计方案,并通过专项工程验收,确保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移民安置点规划变更报告》审查专家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