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外资〔2021〕740号
****公司:
报来《关于****公司哈萨克斯坦巴库塔钨矿股权变更及增资申请备案的请示》(江铜股份司战投字〔2021〕284号)收悉。根据《**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公司哈萨克斯坦巴库塔钨矿股权变更及增资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9月23日
| 一、项目名称 | ****公司哈萨克斯坦巴库塔钨矿股权变更及增资项目 | ||
| 二、投资主体 | ****公司 |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 | |
| 最终目的地 | 哈萨克斯坦 阿拉木图州 | ||
| 四、项目总投资 | 35315万美元 | ||
| 五、**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2249.1万美元 |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5743.7万元人民币 | ||
| 六、**投资额构成 | |||
| 企业自有资金。其中,1029万美元为开发建设投资增加,1220.1万美元为汇率波动预留。 |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 江铜已投资佳鑫****公司开发建设哈萨克斯坦巴库塔钨矿。江铜通过****公司佳鑫国际49%股份,外方股东恒兆国际持股51%。 此次,江铜组织专家和第三方编制机构对巴库塔钨矿初步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总投资由27000万美元增加至35315万美元(**投资额30220.1万美元,**投资者增资5974.1万美元),****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其中,****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325万美元入股10%;****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400万美元入股5%;江铜持股由49%降至41.65%,并相应通过江铜**增资2249.1万美元;恒兆国际持股降至43.35%。 | |||
| 八、备注 | |||
| 项目代码:****。 江铜8785万美元收购佳鑫****公司49%股权项目已经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18〕1111号备案;江铜24246万美元投资哈萨克斯坦建设巴库塔钨矿项目已经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20〕422号备案。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325万美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400万美元分别认购佳鑫国际10%、5%股份开发建设巴库塔钨矿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外资备〔2020〕847号备案。 | |||
|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国安办、省**厅、省国资委、省 商务厅、省外办、省**、****分局、**海关、 ****公司。 |
| ****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