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精装修(一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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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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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精装修(一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精装修(一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精装修(一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

**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精装修(一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

32万元

详见第三部分

本项目核心产品:蒸饭柜、热风循环消毒柜、电磁单头大炒炉、油烟净化器

2、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等,确保产品一切正常,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市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注册的供应商。

4.8中小企业政策

4.8.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8.2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上述4.1-4.6点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7-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评标方法和原则:

6.1 ①采用综合评分法。

②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2 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报价依然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拟供应商须进入**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8、本项目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以上方式投标人可任选),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 元)。投标人须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标书代写

账户名:****

账号:360********900002050

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9、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会议室使用**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开评标。标书代写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00(**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11、采购单位:****

联系人:简鑫宇

电话:198****7896

地址:**省****镇社台村螺江组116号

1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漆华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8791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大道868号东投明月里商业4幢212

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华丽

电话:159****8791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5、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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