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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产业转移承接科创园项目(4#、5#、9#及配套)检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潜在投标人就长三角产业转移承接科创园项目(4#、5#、9#及配套)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澄清及疑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潜在投标人就长三角产业转移承接科创园项目(4#、5#、9#及配套)检测(项目编号:HQQT****068)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员社保要求,作如下社保要求的特例情形说明: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事业单位的,投标文件中****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蓼北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曹先生
电话:0564-****2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女士
电话:0551-****1409、****1405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其他交易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