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2025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濮阳-台前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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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010传真:0393-****010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1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承诺书


**县白岭沟河道排涝通道建设项目

**省**市**县孙口镇、**街道

****

项目对白岭沟河道排涝通道进行改造治理,北起民生路中段,南至恒润路。治理河段长度2公里,河道断面6*1.5m。**控制闸门(1.8*2.3m)2座以及砌石护坡2公里,改造箱涵(8*3m)300米等配套设施建设

****:

你单位(****0927MB0Q6485X8)关于《 **县白岭沟河道排涝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等规定,****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有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作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