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084986K | **市**区雄州街道峨嵋路300号2803室 | 82(均分制) | 22662元 |
| 服务类 |
| 名称:信号灯及诱导屏电力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市区共计1132个灯控路口信号灯及30个诱导屏;40处重要路口。 服务要求:为**市区共计1132个灯控路口信号灯及30个诱导屏提供应急供电服务;40处重要路口实行双电源备份服务;针对市电停电、市政施工、电缆老化或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停电进行供电恢复,提供稳定供电的电源接入点的服务工作及电力接入点规范化改造,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本项目服务期内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的所有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662.5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2.定标日期:2025年11月18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祥湖路3号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516-****2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联系人:吕碧
联系电话:0516-****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碧
电话:0516-****997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