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闫家村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4日
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住址 | 成交金额(元) | |||
| ****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 **** | **省**市**县万滩镇万康路一号院四楼405 | 648000.00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职业证书信息 | ||
| 1 | ****闫家村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 35日历天 | 蒋秀杰 | 豫241********05259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陈飞、蔡兵、阎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7776.00元
五、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8.00 分。
2、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姚家镇姚家村
联系人:雍老师
联系方式:0371-****4201
3、本项目监督单位:****财政局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姚家镇姚家村
联系人:雍利超
电 话:0371-****4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京城路与荥****工业园 3 号楼 6 层
联系人:王天龙
电 话:0371-****8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龙
联系电话:0371-****8760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