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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 | **省****原区汝河路街道西三环陇海****中心413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6,198,000.00元 | 84.09 |
合同包1(**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服务 **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县**域生活垃圾清运、**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8座公厕日常运营维护及县下辖北塬镇、杜康镇、尧禾镇、林皋镇、西**、史官镇、雷牙镇7个乡镇及**街道办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路段情况(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一)作业时间及频次 第一次普扫早上7:20完成,第二次普扫晚上6:30完成,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进行作业,机械为主、人工为辅;人工“一日三扫、全日保洁”作业模式,按“定人定段、定岗定责、机动协调”原则安排作业人员,城市道路清扫保****车行道、人行道、果皮箱、休息椅等公共设施。 (二)环卫车辆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持和所操作的车辆相符的驾照; 2、车辆驾驶员应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 3、车辆驾驶员应经过环卫部门及车辆生产厂家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环卫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应符合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2、车辆应统一标识、标号,按规定加装定位设备; 3、车辆应加装有效的警示装置及具有反光功能的警示标识; 4、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及时更换扫刷等,保持车辆工况良好; 5、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按国家政策和审验标准进行年审; 6、作业中应开启警示灯、示宽灯,播放提示音,提醒行人和车辆及时避让。 (四)机械清扫作业标准 1、洗扫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 2、作业前应全面检查车况及车容车貌,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3、作业中应沿着道沿进行全路段清扫,做到不漏扫。及时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障碍情况,对机械化不能清扫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下车清除; 4、坑洼路面、车辆作业转弯处等机械清扫不到的地方,需人工配合清扫保洁; 5、根据作业时段车辆洗扫时行驶速度应小于 10km/h,用于人行道的小型环卫清扫车 行驶速度应小于8km/h,巡回保洁时行驶速度应小于 15km/h,学校、医院周边等特殊道路应降低行驶速度。 (五)环卫车辆作业安全 1、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2、环卫作业单位应对在岗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等相关培训并考核; 3、环卫车辆应配备灭火器、反光三角板等安全防范设备; 4、环卫车辆不应在车体外悬挂物体,在保洁三轮车上挂放工具时,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宽度,长度不得超出车厢总长度 50cm(大扫把除外); 5、环卫车辆在倒车和急转弯时应收起吸盘(扫盘); 6、冬季作业时,根据道路状况车辆应加装防滑链并确保车况良好,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时应注意防冻、防滑。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严格按照《**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市级工作标准执行,如有最新工作标准或要求,必须认真落实。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 66,198,000.00 |
李敏光(采购人代表)、张锋、傅鲜枝、雷天印、刘超、马超、陈洁(采购人代表)
| 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按服务类收取代理服务费。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劳动路支行 账 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转账事由:****项目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18.569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中心10楼
联系方式:于老师 0913-****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029-****9899转80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屈晨、杨帆、贾娜娜
电话:029-****9899转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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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