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江府批复〔2025〕113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土地位置 |
总面积 (平方米)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拍卖起叫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三合镇创元村D2-01地块1 |
45146.93(67.72亩) |
45146.93(67.72亩) |
工业用地 |
50 |
≥0.9 |
22.2 |
300.68 |
| 2 |
三合镇创元村D2-01地块2 |
68954.94(103.43亩) |
68954.94(103.43亩) |
工业用地 |
50 |
≥0.9 |
22.2 |
459.23 |
| 3 |
三合镇创元村D2-01地块3 |
38230.08(57.35亩) |
38230.08(57.35亩) |
工业用地 |
50 |
≥0.9 |
22.2 |
254.63 |
| 4 |
三合镇创元村D4-01 |
120390.11(180.59亩) |
120390.11(180.59亩) |
工业用地 |
50 |
≥0.9 |
22.2 |
801.82 |
地块详细规划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自然**设〔2025〕062、063)。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算分期付款利息。
四、建设时间要求:本次拍卖出让土地自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其他要求:四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竞得者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建设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除****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获取拍卖文件并申请报名。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6:00;竞买保证金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须在2025年12月11日16:00****银行账户。标书代写
****银行帐户1:
开户行:****营业部
户 名:****中心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 号:222********012161
****银行帐户2:
开户行:****公司**支行
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9****61784
****银行帐户3:
开户行:******联社
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291********017696
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在2025年12月1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2月12日14:00****中心****中心四楼18号窗口)举行。
七、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
联系电话:0816-****017
联系人:陈女士
(二)出让人:****
联系电话:0816-****875
联系人:赵女士
****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