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院内制剂委托外加工单位遴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制剂室部分制剂委托外单位加工,需委托****医疗机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提供院内制剂加工服务、完成制剂成品配送及与之有关的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废标原因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包(1)、包(2)、包(3)递交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故包(1)、包(2)、包(3)废标。
四、中标情况
包(4):
中标人名称:****
中标单价:丸剂5mm*60g,暂估数量:36300瓶,单价:3.68元
丸剂5mm*60g,暂估数量:7966瓶,单价:8.97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中标人地址:**市**科学大道与三公路交汇处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尚彩红、李晓琳、王秀玲、袁灿宇、张秀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0000元
七、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4)中标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89.4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7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371-****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广场A座24层
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0371-****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