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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 **** | **省**市**县辋川镇白家坪二组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440,800.00元 | 440,800.00元 |
合同包1(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服务类(****)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办公场所租赁 | 租赁安全稳定的场所作为****的办公地点 | 1.出租房应保障房屋主体结构完整。 2.出租房应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 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办公需要进行修缮、加固、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施工,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修缮、加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付)。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承租,出租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4.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意外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出租方应尽快排除障碍、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承租方免交租金,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5.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出租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承租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6.出租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所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承租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440,800.00 |
张东亮、陈建军、乔淋(采购人代表)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办公厅颁布的《****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文件规定,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用一口价收费方式,具体费用为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上述费用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由甲方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 0.6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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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辋川镇山底村
联系方式:029-****5908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南二环路79号**国际大厦II区906室
联系方式:188****2099
项目联系人:雷芳娟、叱干静静、侯可心
电话:188****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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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