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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星园街道乐行**、S202线西侧4幢188号 |
| 招标联系人 |
魏主任 |
联系方式 |
199****77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世纪大道与****广场****中心四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石工 |
联系方式 |
0558-****2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项目编号:BZGY2025GC572)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本公司的提供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但是因为合同模版的限制,合同未体现总投资,是否可以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来体现本项目的总投资”或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来体现项目的总投资。 答:如提供第一类证明材料,“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中体现本项目的总投资,则予以认可;如提供第二类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本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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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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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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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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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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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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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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