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浦北县人民法院融合式科技法庭建设(QZZC2025-J1-990304-QZSZ) 的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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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大道17****中心3#楼1443号

法定代表人: 罗云

委托代理人: 邓锦清 电话: 137****4923

******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0****公司经邮寄送达的****融合式科技法庭建设(****)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第二章项目需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特定检测证书、认证证书,构成不合理排他条款
答复:1.本项目席位主机参数要求第44项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通知要求,该质疑事项成立。2.本项目席位主机需求要求第46项及桌面显示器采购需求第25项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中第二点规定范畴,为强制节能认证管理的产品,不属于财库〔2023〕29号第四点要求承诺的范畴。因此,贵公司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质疑事项2:第二章项目需求中部分技术参数描述可能指向特定品牌产品
答复:项目涉及的庭审视频要求符合桂高法技(2024)30号关于征求《**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中的要求。声光报警功能和多边形区域检测功能作为安防设备的基础辅助功能和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的技术实现方式,目前市场上多个品牌的监控产品均已具备。同时该参数设计符合庭审业务工作之外的时间作为常规智能分析监控使用的特性,符合用户法庭场景安全管理求设定。所有参数均严格依据《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聚焦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旨在保障庭审音视频采集稳定性、数据安全性及智能化管理水平,未对任何品牌作出限定性或倾向性表述,潜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符合的产品进行投标,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因此,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第二章项目需求中参数单位或描述不明确,影响投标响应
答复:庭审主机、高清摄像机技术参数中(幻象供电)及(SD卡)的相关参数,均是结合融合式科技法庭建设的实际应用场景、行业通用技术规范及设备正常运行核心需求设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此类参数描述属于行业常规表述方式,已反映核心参数,具备相应技术实力与项目经验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不存在歧义或无法响应的情形。因此,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采购人将修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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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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