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永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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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8

****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18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县桥下镇基隆屿工业区

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不新增定员,员工仍为98人,年工作仍为330天,3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不设食宿。

建设规模:本次技改项目预计年**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不变,工艺进行技改,技改完成后年**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7万吨(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铬废物HW21、含铜废物HW22、含锌废物HW23、含镍废物HW46、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废催化剂HW50),同时为了减少运输风险,将原在桥下嶂岙的原料仓库取消(后续不再租用),拟租赁****公司危废仓库进行贮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内容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村

2255

-884

人群,约1019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SE

2382

梅岙村

1206

-569

人群,约3500人

SE

1344

埠头村

51

1831

人群,约1401人

N

1687

下斜村

1221

1

人群,约814人

E

953

上村村

201

-449

人群、约1200人

SE

240

西岙村

756

1666

人群,约725人

NE

1563

**县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2962

4185

生态

NW

4922

沙头村

-1088

1006

人群,约900人

NW

1295

上桥村

-2872

-1618

人群,约561人

SW

3247

戍浦村

-1688

-2233

人群,约630人

SW

2548

外垟村

-923

-1903

人群,约720人

SW

2023

下岸村

171

-1858

人群,约690人

S

1791

渔渡村

1535

-1603

人群,约2400人

SE

2087

六岙村

3267

-2160

人群,约1805人

SE

3770

小京社区

921

3570

人群,约5200人

N

3269

韩埠村

-399

4125

人群,约1200人

NW

3777

垟塆村

-1538

3150

人群,约1560人

NW

3294

八里村

-1253

3795

人群,约3500人

NW

3705

桥下社区

-399

5310

人群,约3.12万

NW

4961

京岸社区

-1868

4740

人群,约1727人

NW

4875

**村

-4057

2730

人群,约540人

NW

4758

**村

-3457

1666

人群,约828人

NW

3598

江秀村

-4867

1411

人群,约330人

NW

4901

西湾村

-4312

-2608

人群,约300人

SW

4960

竹桥村

-3142

-2353

人群,约819人

SW

3966

联江村

-3202

-3328

人群,约651人

SW

4551

支岙村

-2977

-4168

人群,约1650人

SW

4977

云岭村

-1463

-3703

人群,约1116人

SW

3808

戴宅村

141

-3058

人群,约600人

S

3491

**村

-2168

-3598

人群,约759人

SW

4086

后京村

2210

-3538

人群,约1500人

SE

3832

藤桥街道(考虑5km后影响较远,因此该部分统一以藤桥街道称)

-4732

-5082

人群,约11000人

SW

6853

瓯北街道各村(考虑5km后影响较远,因此该部分统一以瓯北街道称)

4039

-5562

人群,约1000人

SE

6819

地表水

瓯江

/

/

地表水

地表水III类

W

236

土壤

上村村

315

-314

居住用地

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

SE

240

上村村

/

/

农作地

农作地

E

497

备注:距离通过google地球测量, 以项目车间西南侧角(120.56356°,28.11878°)为(0,0)坐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本次技改新增废水排放,该部分新增废水经****设备处理后纳管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已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处理站处理能力范围内,其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不会对周边水环境带来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地下水:企业在落实厂区内生产设施、生产场所、废水收集系统等区域的防腐防渗措施和地面分区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不会有污水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事故状态下,则有可能发生物料和废水的渗漏或泄漏,防渗措施破坏等现象;经地下水影响预测计算,如果及时采取措施,事故性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范围限于污染源附近的较小范围内,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土壤:项目运营期间,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经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的含量很低,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事故状况下,液态物料、废水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等形式输入周边土壤,可能会对局部土壤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受污染的场地范围基本可以控制在厂区内部。因此,企业需加强管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发生污染情况后应及时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 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 30%;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后的短期浓度、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声环境: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危险废物等,主要分布在厂区内的污泥原料仓库和综合车间,存在风险物质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环境污染物问题,可能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将造成危害。根据预测结果,次生一氧化碳事故影响范围未到附近敏感点。依托企业已有防控体系,事故废水一般不直接排入所在地周边的地表水体,水环境风险较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按照本评价的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地降低事故风险的发生和影响后果。在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生态影响:本项目在原用地范围内技术改造,新增仓储位于原泽盛厂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考虑到项目所在地无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分布,****工业园区,总体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同时企业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需采取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主体厂区内雨、污分流,废水分质、分流、分类处理。技改完成后,部分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部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放瓯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废气:烧结烟气/干燥烟气采用“袋式除尘+脱硝系统(SCR脱硝)+急冷系统+石灰、活性炭吸附喷射+袋式除尘+脱硫系统(石膏法)+脱白装置(除雾除湿)” 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烟气采用“重力除尘(漩涡除尘器处理)+袋式除尘后并入烧结/烟气/干燥烟气脱硝系统及后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前处理废气密闭收集后并入烧结/烟气/干燥烟气脱硝系统及后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转窑1废气经配套袋式除尘+水喷淋除尘后至并入烧结/烟气/干燥烟气脱硝系统及后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转窑2废气经配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后并入烧结/烟气/干燥烟气脱硝系统及后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环境烟粉尘(进出料口烟尘+车间胶带输送粉尘)经密闭罩抽风,****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淬渣蒸汽经旋流板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噪声:合理设计与布局,噪声源相对集中,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内,尽量远离厂界;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管理,减少设备异常噪声;对机泵等设备在选型时要选用动平衡测试质量高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厂内进行合理绿化。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坞临时堆放点,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地下水与土壤:项目总平面合理布局,生产区域、物料储运区和其他公用辅助工程区分开设置,罐区设施围堰,车间、仓库、装卸区等设置收集沟、收集池,方便事故废水的就地收集,减少了污染物的下渗面积。项目生产废水全部通过耐腐蚀管路收集和排放,一旦发生泄漏即可立时发现并采取补救措施,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车间、仓库、危废贮存区域、罐区均采用防渗地面,并通过收集沟或围堰、二次容器等设施能有效收集泄漏和消防事故废水,减少废水在地面上的停留时间并防止废水通过雨水系统进而污染地下水。

环境风险: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物料泄漏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等。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风险影响在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5年12月2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上村村等评价范围内村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5年11月18日~12月2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初审单位:****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7-****2707 地址:**省**市**县电业大楼

审批单位:****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6386 地址:****中心B座三楼(环保) **市会展路1288号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0****9821

地址:**市**区蒲州街道蒲洲街道文会路9号3楼3F1-3F3室 E-mail:****@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7****5669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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