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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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拟对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5-11-18 17:14


根据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区道**起广**际银盏站,北止于人民路(涉及**市**区洲心街道、横荷街道、龙塘镇)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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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广清大道,道**起广**际银盏站,北止于人民路(涉及**市**区洲心街道、横荷街道、龙塘镇)。本项目针对道路5处拥堵节点(G240节点、创兴大道节点、龙国道节点、**路节点和人民路节点)进行立交改造,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5处节点的改造主要以建设5座跨线桥为核心,同时对节点内的1座既有桥拼宽、4座既有桥涵拆除重建、2座被交**建设。实施改造范围道路长约6309m,跨线桥长1511m,拼宽既有桥梁桥长16.5m,拆除既有桥涵并**桥长96m,**被交**长228.1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

环评机构

**市共创****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通过洒水、围蔽、物料堆场加设帆布覆盖等措施抑尘,控制沥青混凝土的温度,减少沥青烟的散发。运营期废气包括汽车尾气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人员食宿依托于周边居民住宅;修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绿化植被等,不外排;设置雨水导流渠,施工场地雨水经过隔油、沉砂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涉水施工在河流堤岸上设置泥浆池,将泥浆、钻渣沉淀后**、泥浆回用;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路面径流水,通过对道路合理设计,建立效果良好的道路雨水收集和排水系统等。
(3)噪声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围蔽施工、设置移动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跨线桥(高架及两端引桥段范围)两侧布设声屏障、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加强交通管理措施和加强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土石方按照有关渣土排放管理规定,运至指定消纳场,对会引起扬尘的建筑废弃物采用围隔堆放处理;建筑垃圾按**市有关建筑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规定,办理好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涉水工程河道清淤的淤泥和施工泥浆主要用于河道两侧低洼处回填,多余数量外运,交由固定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路面垃圾、绿化植物固废,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扫收集。
(5)生态保护措施
按设计要求做好植被恢复、道路绿化、管理施工安排、地表径流水及排放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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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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