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租用大型户外广告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型户外广告位、 1项、 预算金额 470,000.00元
大型户外广告位、 1项、 预算金额 356,000.00元
大型户外广告位、 1项、 预算金额 72,000.00元
大型户外广告位、 1项、 预算金额 144,000.00元
大型户外广告位、 1项、 预算金额 246,000.00元
大型户外广告位、 1项、 预算金额 72,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根据社会宣传工作需要,拟租用达陕高速公路沿线、主**沿线的大型单立柱户外广告位、看牌17处。鉴于以上广告牌均位于重要交通路口,位置显眼、人流量大,社会宣传效果显著,在宣传党的政策、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方面具有非常重要作用。 因包1的5个点位广告代理权属于****独家所有,故只能由****提供服务。包2的5个点位广告代理权属****经营部独家所有,故 只能****经营部提供服务。包3的1个点位广告代理权属于万****公司独家所有,故只能由万****公司提供服务。包4的2个点位点位广告代理权属于达****公司独家所有,故只能由达****公司提供服务。包5的3个点位广告代理权属于**市****公司独家所有,故只能由**市****公司提供服务。包6的1个点位广告代理权属于****公司独家所有,故只能由******公司提供服务。 综合上述,本项目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特征。
名称: ****
地址: **市**镇**慧龙苑51号门市
名称: ****经营部
地址: **省**市**市**镇**慧龙苑9号楼52号
名称: 万****公司
地址: **省**市**路234号
名称: 达****公司
地址: **市**区金龙大道666号第1-1幢15层16-19号
名称: **市****公司
地址: **省**市**区会仙桥街88号1单元3号附1号附3号
名称: ******公司
地址: ****社区3组303号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
无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地址: **省**市**市裕丰街118号
联系电话: 155****551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地址: **市东关路122号
联系电话: 0818-****915
****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