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乌镇镇美丽城镇有机更新项目-2025年度市政零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市乌镇镇美丽城镇有机更新项目-2025年度市政零星工程,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编号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市乌镇镇美丽城镇有机更新项目-2025年度市政零星工程,地址位于乌镇镇区、民兴、民合、龙翔集镇镇区。计划投资约380万元,计划工期为一年或预估零星工程造价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止,质量要求为合格。本次招标范围为市政零星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被列****交易中心****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详见附表1。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8日,登录“****交易中心网”,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111.1.30.134: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公司400-****-0095、0573-****2125。
5.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jxszwsjb.****.cn/col/col****744142/index.html**市公共**交易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137****1323
招标代理机构:**** 0573-****6207
****中心:****采购中心 0573-****1653
****
****
****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附 表 1
强制性资格条件——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表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工程抢险车(皮卡或小型卡车) |
1台 |
自有的提供发票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 |
| 2 |
巡查车辆 |
1台 |
自有的提供发票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 |
| 3 |
10千瓦发电机组 |
1台 |
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其他 证明材料 |
| 4 |
照明设备 |
1套 |
|
| 5 |
水泵 |
6台 |
|
| 6 |
铁镐 |
10把 |
|
| 7 |
铁锹 |
10把 |
|
| 8 |
应急抽水泵 |
1台 |
|
| 9 |
电镐 |
1台 |
|
| 10 |
切割机 |
1台 |
|
| 11 |
手扶式汽油平板振动机 |
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