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局关于**县**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执法局:
《关于申请审批**县**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徐城综函〔2025〕5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设计室编制的**县**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825-04-01-933143)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包含9 个子项工程,具体如下:
1.修复并改造徐海大道、**大道等道路隔离绿化带路缘石13300米;
2.修建金碧路排水管道90米;
3.疏**区排水管道2650 米(清淤泥);
4.修建台风进港公路路灯30支、环半岛公路路灯30 支、**路、**路路灯15支, 维修路灯专用供电变台环半岛公路、进港公路共2 个、修复灯具60盏;
5.补植**道路乔木340 棵及另增加腰径大的行道树支护190套;
6.修复梅溪公园灌溉管道 500 米、园内路径1800平方米,停车场出入栏杆共2 个、 监控平台1套、监控 144支、**石座椅 40 套、园灯电箱 2 个、园灯 27 盏;
7.修复贵生公园管理房地板50平方米、房门1个、监控平台一套、监控55支、园灯6支;
8.修复南门塘公园厕所吊顶190平方米、灯具11盏、监控3支;
9.修复环卫站围墙15.6*2.4米,修****填埋场地磅室、(购置临时水泥房)7*5平方米围墙8.9*1.5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0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643.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78万元,预备费用45.64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申报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应急恢复方向)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局、住建局、财政局、统计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粤发改法规函〔2019〕1847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单项规模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予以核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不应予以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