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 **省**市**区金宇街道龙****广场5栋1501 | 3,040,685.76元 |
合同包1(****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工程类(****)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工程施工(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采购人发出的正式文件为准 | 90日历天 | 谭月照 | 琼:246****07131 | 3,040,685.76 |
罗翔、林鸿生(采购人代表)、游月宽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报酬的金额:人民币26500.00元,最终以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2650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
地址:三****食品厂安置区南区2号楼
联系方式:0898-****0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联系方式:0898-****47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89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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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