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4年兴山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购买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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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购买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8 17:40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4年**县残疾人居家托养购买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2.地 址:**县古夫镇邓家坝小区

3.联 系 方 式:0717-****133

4.供应商(乙方):****

5.地 址:**县古夫镇邓家坝小区

6.联 系 方 式:139****11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残联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及甲方购买服务公开招标要求,乙方承担其2024年度200名(具体费用结算以实际托养人数为准)**县就业年龄段且符合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服务:
1、截止到 2025 年2月底居家托养上门服务每户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8次。
2、由护理员、医护人员、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员根据残疾人需要适时安排上门服务;
3、根据残疾人能力评估情况,按照《**县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为有相关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2、服务要求:

一、考核方式
考核以托养服务对象的感受和评价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县残联随机选取不少于50名的托养对象(两次不重复抽取,每次入户考评不低于20人),按照考核内容为托养服务机构评分,所有选取对象评分之和除以参加评价的对象人数,即为该机构的最终得分。
二、考核内容 (总分 100 分)
(一)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不参与计分)
1、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审批与注册登记手续应齐全,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
2、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和内容,按专、兼职结合原则设置岗位与配备工作人员,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3、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托养服务方案,并和服务对象签订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为其建立专门服务档案,明确服务范围和责任,保证每户服务手册一式两份。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各执一份并详尽记录。
以上三项不参与计分,实行一票否决,任意一项不达标则为不合格。
(二)考核评分(共100分)
1、服务内容是否有针对性;(10分)
2、服务态度是否良好;(10分)
3、服务频次、时间是否达标;(10分)
4、资料是否完备;(10分)
5、服务记录是否准确、齐全;(10分)
6、对家属或监护人的培训是否到位;(10分)
以上6项由每名托养对象根据服务实际情况打分,每项满分10分,8-10分为优秀,6-7分为合格,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7、整体满意度测评;(40分)
此项由每名托养对象根据服务实际情况对服务满意度打分,满分40分,32-40分为满意,21-31分为基本满意,20分及以下为不满意。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必备条件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责令整改。
2、每半年实际考核得分结果将作为年终拨付资金考核的重要依据,其中考评80分以上一次性全额拨付托养补贴资金;60分至80分要求服务机构限期整改,整改达到验收要求后,一次性全额拨付托养补贴资金;60分以下责令服务机构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按照70%拨付托养补贴资金,拒不履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停止拨付托养补贴资金,次年不再与其续签委托服务协议。

3、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4、服务地点:残疾人家中

七、验收日期:2025-03-10

八、验收组成员:王晓宇、杨洪、边华、刘小蓉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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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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