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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批**市****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函》(东卫健函〔2025〕1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由******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市****中心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已经我局委托****审查完成,现结合审查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市****中心项目,2410-450681-04-01-872795。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址:位于京岛旅游区76#地块(民政福利实体主楼)。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拟将** 市民政福利实体主楼改扩建为**市****中心,改扩建面积约2013.03平方米,其中扩建部分面积为879.87平方米,改建部分面积为1133.16平方米,原建筑拆除面积47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结构整体加固工程、建筑工程(含改建、扩建、拆除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含改建、扩建部分)、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设备购置等。
五、工程设计方案:同意《初设》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布局、拆除工程、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等设计方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98.0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822.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28.25万元,预备费47.5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市本级财政资金998.07万元万元。
七、其他: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项目建设要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建设后,于每月底前填报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收信地址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总表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