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8153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某型鞋靴试穿品制作(三次)中标结果公示
****受某单位委托,就某型鞋靴试穿品制作(三次)进行招标。****委员会评审,报送招标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某型鞋靴试穿品制作(三次)
2.项目编号:****
3.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4.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总价(含税):612,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总价(含税):590,000.00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各参与的投标人如有质疑,按招标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投标人,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
2.联系人:张先生、朱女士、周先生
3.电 话:183****4483、186****4827、150****3355
4.邮 箱:****@ah-inter.com
5.地 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集团****公司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某单位
2.地 址:**市**区
3.联系人:黄老师
4.电 话:010-****1529
5.技术联系人:秦老师
6.电 话:155****8918
八、询问、质疑、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1.受理部门名称:某部
2.联系人:段先生
3.联系电话:010-****1535
4.地址:**市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