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调查地块土地权属为**省**市**县****委员会,原用地性质为耕地(01)-旱地(0103)、园地(02)-果园(0201)、草地(04)-其他草地(0403),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基地(0703),拟用于秋林镇秋林行政村秋林****基地安置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0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处于报批阶段。
由《******局关于**县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项目地块(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信息核实意见》(2025年9月26日)(附件6)可知,调查地块****基地(0703),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基地(0703)属于居住用地(07),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概况
**县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项目地块(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县秋林镇秋林村,地块**农村道路,南至秋林村居民区,西至秋林村农用地,北至秋林村农用地。调查地块由三个地块组成,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8354m2(27.531亩),其中地块二面积为16809㎡(25.213亩),地块三面积为8㎡(0.012亩),地块四面积为1537㎡(2.306亩)。****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0.26945°,N:36.08437°。
3.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经分析,相邻地块的立丰果库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地块周边500m范围除相邻地块外,主要存在的潜在污染源为**县****公司****公司(铭翰能源加气站)、中国****公司****公司****加油站、**县同富果库、**果库、******社、**塑框厂,经分析,其产生的污染物通过环境因素的迁移转化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4.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相邻地块、周围区域对调查地块污染的风险较小,**县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项目地块(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相****基地进行开发利用,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