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C(独立通气小鼠笼)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QGWJK-W1013)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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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IVC(独立通气小鼠笼)(项目编号:****)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IVC(独立通气小鼠笼)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台)

单价

(元/台)

预算

(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

详见招文

1

98000

9.80

签订合同后,国产品牌货物在30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毕,国外品牌设备在90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毕。

**

2

低温冷冻台式离心机

详见招文

1

59800

36.98

签订合同后,国产品牌货物在30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毕,国外品牌设备在90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毕。

**

冷冻离心机

1

90000

**

超低温冰箱

2

70000

**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80000

**

3

生物安全柜

详见招文

2

50000

25.00

签订合同后,国产品牌货物在30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毕,国外品牌设备在90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毕。

**

IVC(独立通气小鼠笼)

1

150000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包1预算9.80万;包2预算36.98万;包3预算25.00万。

3.最高限价:包1为9.80万;包2为36.98万;包3为25.00万。

4.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5.本项目各包组可兼投可兼中。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每个包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包2特定资格: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同时提供:(1)低温冷冻台式离心机、冷冻离心机、超低温冰箱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低温冷冻台式离心机、冷冻离心机、超低温冰箱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低温冷冻台式离心机、冷冻离心机、超低温冰箱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逐级授权需要提供各级代理商的授权书)【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办公电话:020-****0607

移动电话:136****5544

十、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773-****276/0773-****27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老师

办公电话:020-****0609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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