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后院操场铺设塑胶跑道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采购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后院操场铺设塑胶跑道项目
三、最高限价
95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包,为****后院操场铺设塑胶跑道项目。(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九)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十)比选申请人是**省外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工作时间09:00-17:00)。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QQ.COM邮箱后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①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单位名称、经办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③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
(三)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 年11月25日10:00,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市**区中环壹号大厦10楼1018室)开标。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接受以快递方式递交的比选文件,快递地址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址;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九、公告方式
本次****人民政府网站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通讯地址:**市**区锦文巷10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8 - ****0136
比选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市**区中环壹号大厦10楼1018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廖永强
联系电话: 153****1890
传 真: ****@qq.com
时 间: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