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新元村工坊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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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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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新元村工坊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琴溪镇新元村工坊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293.84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玖拾叁万零贰佰玖拾叁元捌角肆分(****293.84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3.4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琴溪镇新元村工坊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琴溪镇新元村工坊项目,工程地点位于**琴溪镇。建设内容:非遗工坊6间,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含工坊建设、电器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室外柴窑一座、室外工程等,用于陶艺、茶艺等非遗手工体验及产品展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编号:皖234****14276)

五、评审专家名单:骆皓、刘永宏、郑小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的80%计费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68%计费,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包括200万元)按1.31%计费,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1.24%计费。

2.金额:331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政府大院、****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联系电话:151****0499、152****2057。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51****0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箬帽路39号

联系方式:152****2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曹工

电话:151****0499、152****2057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1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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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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