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的股权挂牌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18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1-18
发布人:**拍卖
****办公室批准,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7日下午3****服务中心(谭家**路2号)4楼开标室<1>对******公司20%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挂牌标的
| 标的简要介绍 |
转让比例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400万元),其中****持有2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经营,燃气管网的设计、安装、施工、维修,燃气供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舜信资****公司出具的信评报字(2025)第0349号,该公司至2025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为1555.79万元。 2、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取得**市丈亭镇凤东村一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编号******市不动产权第****347号],该地块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土地面积为14059平方米。 |
20% |
人民币311.158万元 |
人民币 90万元 |
人民币 1万元 |
特别说明:
(一)委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挂牌标的给竞得人,同时协助竞得人办理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股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二)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全部归竞得人所有。
(三)其他股东如报名参加挂牌活动,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的股权后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股权后按股权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二、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
三、标的咨询: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
四、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挂牌出让文件领取
凡有意向者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节假日除外,****公司2921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请竞买人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6****公司2921室申请报名,并提交下述资料:
1、如是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③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2、如是个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①身份证;②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二)竞买人须在2025年12月16日下午4:0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811********45008888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七、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7日上午11:00止;
(二)挂牌地点:本公司2921室。
八、挂牌方式
本次股权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须达到或超过起始价),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若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下午3时。
现场竞价地点:****中心(谭家**路2号)4楼开标室<1>。标书代写
九、信息发布方式
(一)《**工人日报》;
(二)《**日报》;
(三)**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四)****网站。
十、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联系人:顾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1915、****4638
联系地址:**市谭家**路2号南雷大厦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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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