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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
| **省 | |||
| 2.8.1以10座水电站,共30台30MW****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所需的主要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为例,具体项目另按需求定****水电站HICS系统软件、上位机系统、下位机系统、通讯设备、辅设控制柜、自动化元件、网络安全设备、智慧电厂等设备采购供应,以及现场施工、调试质保、科技成果办理等服务工作,与现有设备通讯联调,接入集控、调度配合等工作)。 2.8.2采购要求:项目名称、概况、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条件等需按实际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而定。项目范围包括:大唐集团所属各水电企业2025-2026年度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预计有约10座电站,30台机组在**或改造中使用HICS系统。10座电站,30台机组为预估数量,****电站和机组数量。 中标人设置与采购协议规则 第一、中标人数量: 本标段设置2个中标人,综合排序第一名和第二名获得资格。 价格差异阈值:若两名中标人的投标价格相差>10%(以第二名投标价为基准),****一中标人;若价格差≤10%,****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每名中标人按10座电站、30台机组进行报价,但实际签约量为报价的50%(即5座电站、15台机组),合同金额按中标价格的50%签订。 本合同总金额为预估值,具体项目按照现场需求据实结算。 第二、具体项目分配规则(仅适用于价格差≤10%的双中标人场景): 电站按照总装机容量划分为3个档次:总装机容量<50MW,总装机容量≥50MW且<300MW、装机容量≥300MW。 ****电站按照与水电院签约顺序,从第一中标人开始,轮流分配项目。如:装机容量≤50MW的水电站:从第一中标人开始,按电站与水电院签约顺序****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 注:所有项目均需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金额按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及中标人分项报价确定。 第三、若电站方要求指定中标人,经**协商后,该项目不参与轮流分配。 第四、若轮流分配的某个项目,中标人其自身无法履约,按相关条款处罚。 3.采购协议有效期与终止条件: 有效期:协议签订后两年。 自动终止条件:合同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总金额。 中标人拒绝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