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总院关于规范《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现就本院计量器具检定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在院内进行采购,欢迎专业技术过硬且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计量器具计量校准/检测。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71560.00元
五、本次采购项目为全院计量器具校准/检测,具体以检测实际情况计算。
六、检测机构最终报价为:以**省相关收费标准整体下浮率进行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七、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书获取方式: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二)投标地点:****一楼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30标书代写
(五)投递文件接受当面投递或来函投递,来函投递务必在截止时间内。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点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八)本项目询价不收取报名费及保证金。
八、评标方法
(一)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询价结果,****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九、询价有关规定
(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征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银行资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询价,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www.****.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我院询价采购公告时间内,询价评定时间内一律不接受补遗。
(三)供应商如对采购项目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询价截止时间前向我院要求澄清,我院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十、项目技术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省计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一、商务条款
1.实施时间: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30个工作日完成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签章、市场监督管理计量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检验证书。
2.实施方式:上门现场检测/校准,具体检测/校准日期与采购人协商,服从采购人的时间安排,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医疗工作。
3.实施地点:****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35****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