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食堂常温纯牛奶及酸奶供应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常温纯牛奶及酸奶进行公开市场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现将有关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1.名称:****食堂2025-2027年度常温纯牛奶、酸奶采购。
2.内容:采购伊利、蒙牛、**、一鸣、新农等知名品牌常温系列纯牛奶、酸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对一种或多种品牌的常温纯牛奶、酸奶进行报价(报价表附后)。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和完善的配送服务体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商品质量要求:
(1)所供应商品保证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包装商品需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标明保质期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期限的三分之二;
(4)需要检验的,须具有相关质检部门提供的该批次检疫证明,或当期产品检测合格证书,或该批次质量检测报告;
(5)所供产品与采购方要求一致,不以次充好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缺斤短两,并经医院食堂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及时免费更换,因原材料问题导致中毒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同时解除合同。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代销商有效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资质)。供应商是代理商或代销商的,必须是注册登记人。并且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无不良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项目的经营范围;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达,并主动接受验收人员的验收;
(5)验收人员有权要求退换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并要求供应商及时补货到位;
(6)每月按规定时间根据双方核对的供货金额开具正规发票,并送至指定地点;
(7)当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原报价20%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所供应商品价格),甲乙双方都有权提出调价要求(书面申请),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成交后供应商因商品价格、商品品质、服务能力无法履约需赔偿违约金1万元,同时采购方有权中止与其的服务合同。
6.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材料:
(1)封面: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或说明文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加盖公章)。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参与:
(1)报价文件未密封盖章或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参与,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
(4)资料不全、未按要求书写、字迹无法辨认或逾期送达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8.文件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1)文件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时;标书代写
(2)送达地址:**省**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采购部。联系人:叶老师,0578-****769;
(3)现场踏勘及答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8-****315。
9.其他:
(1)****保留调整或终止本次市场询价的权利,并对本次询价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综合比较报价、品牌信誉、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不以最低报价作为唯一成交依据;
(3)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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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