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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966663N | 建设单位法人:尹应雄 |
| 赵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市施州大道783号 |
| ****搬迁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市施州大道783号 |
| 经度:109.47718 纬度: 30.33368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2 |
| 恩市环审〔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4********96666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4********966663N | 验收监测单位:**** |
| ****2801MA****530N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5-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2025/1022/****054.shtml |
| ****搬迁改造项目位于**市施州大道783号,依托“****医院****中心项目”已建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建设“****搬迁改造工程”。本项目办理环评时已经开工,未建成,属主动补办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施州大道783号,依托“****医院****中心项目”已建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建设“****搬迁改造工程”。本项目办理环评时已经开工,未建成,属主动补办环境影响报告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用地面积13945.43m2,总建筑面积26880.43m2。设有骨伤科、内科(老年病科)、外科、妇产科、治未病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手术室、医学检验科、超声影像科、放射影像科、中医医院普外科等科室。同时,****医院将其总部的精神病科和感染科转移至本项目院区内。院区设计总床位205张(其中中医床位135张、感染科床位40张,精神病科床位30张),预计总门诊量约200人次/天。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用地面积13945.43m2,总建筑面积26880.43m2。设有骨伤科、内科(老年病科)、外科、妇产科、治未病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手术室、医学检验科、超声影像科、放射影像科、中医医院普外科等科室。同时,****医院将其总部的精神病科和感染科转移至本项目院区内。院区设计总床位205张(其中中医床位135张、感染科床位40张,精神病科床位30张),预计总门诊量约200人次/天。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行过程主要为患者就医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行过程主要为患者就医流程。 |
| 对照本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环境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废气经池体加盖封闭,通过负压收集+臭气吸收塔+UV光氧催化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气溶胶设置抽排风系统经三级高效过滤消毒装置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净化器+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地下车库配套机械送排风系统,将车库废气抽至地面绿化带隐蔽处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 3.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医院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150t/d,处理工艺采用消毒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4.认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密闭、减振、隔声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 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原则,落实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150t/d,采用“消毒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出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封闭,通过负压收集+臭气吸收塔+UV光氧催化除臭设施处理+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净化器+专用烟道。感染部门设置送排风系统三级过滤消毒装置。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室内。 3.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公司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置。 4.选用先进低噪设备,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措施。 5.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
| 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项目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在营运期定期进行自行监测。 3.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在投入运营前需编制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且在20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备案。 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备案并公示(公示结束后,验收报告2份分别报我局环评监测股和市****执法大队)。 5.该项目建设涉及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应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实施。 6.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超过5年还未开工建设的,在项目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前提下,建设单位需重新报我局批复: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方可开工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办理排污许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有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与环评阶段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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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消毒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消毒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t/d。 | 委托****开展了监测 |
| 1 | 采用“负压收集+臭气吸收塔+UV光氧催化除臭设施”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监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食堂油烟检测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医院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氯气监测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 | 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加盖密封处理,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臭气吸收塔+UV光氧催化除臭设施”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位于后勤生活楼一楼,经过净化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共设182个地下停车位,地下车库尾气排放量不大,且地下车库均配套有机械送排风系统,在采取机械排放将车库废气抽至地面绿化带隐蔽处排放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感染科等部门产生的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经过送排风系统三级过滤消毒装置处理后排放。 | 委托****开展检测 |
| 1 | 降噪措施 | 厂界东侧、南侧、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医疗设备置于室内,通过墙壁隔声;污水处理设备位于室内,泵类布置在设备房内,设备采取弹性连接、减震隔声、交通警示等措施。采用分体式空调外机,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及基础减震降噪;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措施。 | 委托****开展检测 |
| 主体工程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体工程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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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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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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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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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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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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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