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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宾自然资矿挂出〔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政府《关于印发**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厅关于转发自然**部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规程相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87号)有关文件和规定,****政府批准,****委托****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州),对**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出让方式及交易平台
出让人:****
地址:******县**镇南苑路205号出让方式:网络公开挂牌
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交易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州)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项目名称:**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四)**范围(拐点坐标):**位于**县城49°方向,平距约31千米,地处****村委会境内;**面积:0.014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960~1910米;**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I号矿体**范围拐点坐标表
|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直角坐标 |
2000国家大地地理坐标 |
||
| X(m) |
Y(m) |
东经 |
北纬 |
|
| 矿1 |
****294.18 |
****1094.99 |
100°48'44.342” |
26°00'29.867” |
| 矿2 |
****261.60 |
****1136.41 |
100°48'45.842” |
26°00'28.821" |
| 矿3 |
****108.29 |
****1133.17 |
100°48'45.775” |
26°00'23.840” |
| 矿4 |
****109.51 |
****1015.86 |
100°48'41.558” |
26°00'23.845” |
| 开采标高 |
1960~19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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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 积 |
0.0141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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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五)**储量:**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保有**量:134.10万吨,利用**储量为134.10万吨,采矿回采率95%,预可采**量127.40万吨。
(六)出让年限:1.27年
(七)矿山生产规模:100万吨/年
(八)**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评审备案《 **生态修复方案》,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及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并按《**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修复。
(十)挂牌价和加价幅度:该采矿权标的挂牌价计人民币¥187.74万元整(大写:壹佰捌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加价幅度以系统设定为准5万元/次,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十一)前期地质勘查工作费用:采矿权挂牌出让后竞得人还需缴纳前期地质勘查及相关报告编制等成本费用。
三、申请资格
(一)凡具备开采所需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
(二)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未满二年的情形;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三)参与挂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公司****公司,****公司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近两年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情形。
(四)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被追责情况。
(五)取得CA数字证书,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标的展示、公告及挂牌时间
(一)展示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挂牌开始前,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实地进行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参与挂牌即视为认可现状挂牌。
(二)挂牌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09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
(三)挂牌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9时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止。
五、挂牌申请方式及日期
(一)挂牌申请方式
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提交竞买申请,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下关****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服务热线:0872-****898,取得企业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矿业权出让→找到要参与挂牌的项目→上传申请资料→提交申请。
(二)挂牌申请时间
挂牌申请起止时间为:2025年 11月19日09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
(三)挂牌申请上传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现场踏勘声明。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企业近****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8.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技术设备照片及合格证。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及“**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的证明材料。
10.竞买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六、挂牌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计人民币:¥38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15日16时止标书代写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账户必须是用户提交报名申请时的企业法人账户,并****管理局确认到账后方具备报名资格。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进账(注:缴纳****银行转账单据备注栏上注明:“宾自然资矿挂出〔2025〕2号挂牌保证金”)。未竞得标的保证金在挂牌成交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管理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5100 0261 3383 4012
七、竞买申请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8时,竞买申请人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标书代写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州)线上提交“挂牌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cn/homePage)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可于 2025年12月16日18时后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只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八、挂牌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取得挂牌资格的竞买人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挂牌时限内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挂牌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挂牌标的设有底价),不成交。
(一)本次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自动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00时开始,限时竞价为每次5分钟,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次日内通过自然**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及不动产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提交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技术资料和参与挂牌的有关文件全部知悉并完全认可。
(二)竞买人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纳税费等法定义务。
(三)按规定竞买人在办理采矿出让登记手续时需提交 **生态修复方案、环评、矿山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林地许可、临时用地等方面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的乡村或农户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申请人完成以上工作,按相关规定向自然**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登记,核发《采矿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缴纳的矿业权收益金不包括增值税、**税、采矿权使用费等税费及前期编制相关报告的费用,相关报告的编制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五)若竞买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缴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十、风险提示
(一) **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与**县**镇洪水塘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毗邻,**县**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I号矿体出让后与**县**镇洪水塘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量整合,按扩大后的**范围0.0688km2总**储量申请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
(二)矿产**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三)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成为采矿权竞得人,不得以矿产**勘查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要求。
(四)本公告仅对采矿权挂牌出让进行明确规定,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五)竞得人须组织进行《**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竞得人需依法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相关凭证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未缴纳基金和保证金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依法依规申报绿色矿山。
(六)因国家、省级、州级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已支付的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挂牌出让产生的相关税金、佣金等费用不予退还。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得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为竞得人违约,则挂牌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采取暴力威胁、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三、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公告发布的媒体:**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ky.****.cn/) 上同时发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及竞买申请书等挂牌出让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地 址:**县**镇南苑路20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2017、0872-****620
****公司:黄女士
联系电话:135****1601、0872-****576
****
****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