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维修工作组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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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维修工作组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集中维修工作组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标段名称: 集中维修工作组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采购项目
是否修改数据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7日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0日
原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9日 新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2日
原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9日 新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2日
原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8日 新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1日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9日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2日
原采购内容 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1台。 新采购内容 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1台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20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20
原期限说明 签订合同后20天 新期限说明 签订合同后20天
原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 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名称 集中维修工作组臭氧尾气浓度分析仪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芸

电 话: 137****6391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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