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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幸福院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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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市**区幸福院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北铁民函〔2025〕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为解决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居住场所问题,配套基本生活设施,解决其吃饭、住宿、医疗等日常照料难题,确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市**区幸福院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营盘镇彬塘村、能村村、石村村、塘仔村,兴港镇川江村,**镇扫管龙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区6个幸福院进行维修改造,共包括6个子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3379.68平方米,可容纳总床位数量92床(现居42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绿化、道路等基本设施。拆除现状建筑木质屋面2820.35平方米并**矩形钢管屋架结构全瓷波纹瓦屋面,原内庭改造成独立卫生间,旧破木质门窗更换为铝合金窗及铁质入户门,增设智能适老化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99.9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共263.96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21.7345万元,基本预备费共14.284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福彩资金及区本级配套资金。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