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改革局
****玻璃厂区域乡镇船舶停泊点清淤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
报来《****玻璃厂区域乡镇船舶停泊点清淤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函》(兴政函〔2025〕2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本地及周边 100 余艘中小型渔船停泊与补给问题,积极回应当地群众的迫切诉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渔业正常生产秩序,提升群众就业能力,充分发挥经济、社会与**综合效益。我局****玻璃厂区域乡镇船舶停泊点清淤项目(一期)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玻璃厂码头沿岸水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船舶停泊点清淤,清淤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清淤深度不低于3米,清淤工程量约10.2万立方米,码头岸线约200米,可满足100艘以上中小型渔船停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0.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15.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91万元,预备费23.3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情况核准表
******改革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