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肇****处理厂1.5MW、****处理厂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设计服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处理厂1.5MW、****处理厂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设计服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概述:****计划在肇****处理厂、肇****处理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需要进行该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服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服务内容:
①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含预算/招控价)。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和科学依据。勘测设计人负责该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和专家评审工作。勘测设计人负责该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②中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招标人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7、服务地址:肇****处理厂、肇****处理厂厂区内
8、报价方式:综合包干价
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报价低于8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安排。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相应注册证明、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最近3个月每月参保人数均不低于10人。(提供单位社保参保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采购方式
自主公开招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17:30(**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下午15:00(**时间)。标书代写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3.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3.2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3层1301室,焦先生,156****0918。标书代写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3层1301室
联系人: 焦先生
电 话: 15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