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药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受理申请、资格审核、评估组现场勘察等综合评估环节通过后,现将2025年第五批次共4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评估结果 |
| 1 | ****门诊部 | **市**区金河国际花苑1号楼青年路16号1-104室 | 合格 |
| 2 | ****诊所 | **市**区闸口街道水润华庭2号楼20-29房屋 | 合格 |
| 3 | ****诊所 | ******活动中心健康西路144号(第一间) | 合格 |
| 4 | ****诊所 | **省**市******广场****商铺2-91室、2-92室 | 合格 |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止。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内,如对以上机构评估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反映,电话:****5505。
****
2025年11月14日